公 告
(第44号)
一、有7月17日以来张家界市、7月18日以来绵阳市、7月28日以来宜宾市、7月25日以来成都市和泸州市旅居史人员及近期14天从国内其他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广人员、境外来(返)广人员,与新冠病毒确诊病例的关联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要立即向本人所在单位(含正在居住的酒店)、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备,配合属地尽快落实核酸检测、隔离管控、健康监测等各项防控措施。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二、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的低风险地区来(返)广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中高风险地区来(返)广人员一律实施自脱离风险区起14天集中隔离,集中隔离期间核酸检测实施隔日检。
三、所有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诊所不得接诊有发热、咽痛、咳嗽、流涕等新冠肺炎相似症状的患者,所有诊所、药店一律停售退热、止咳、抗病毒、抗生素等药品,一旦发现异常人员,应及时报告并登记。
四、冷链、海鲜等经营单位和个人须查验追溯证明、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集中监管出仓证明、消毒证明,不得销售无合格证的冷链食品。
五、所有公共场所须设置场所码、查验健康码、佩戴口罩进出,严格落实亮码扫码、测量体温、一米间距、环境消杀等措施。
六、暂停通往中高风险地区所有旅游包车、道路客运班线。
七、公交车、网约车、出租车和快递、送水、送餐、外卖等服务行业从业人员须戴口罩手套、消毒、扫码,自觉记录行程。
八、18周岁以上所有人员及15-17周岁人群在8月底前,12-14周岁人群在9月底前,经检查无疫苗接种禁忌症的,持本人身份证或在法定监护人陪同下,尽快前往就近接种点完成新冠病毒疫苗接种。
九、广大市民要密切关注中高风险地区动态,合理安排行程,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不前往已有阳性病例报告的其他地区。确须前往的,出行前须向本人所在单位、居住地所在村(社区)报备并做好相应防护措施。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