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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利州区中医医院关于印发中药饮片质量和价格比选方案的公告
时间:2026-08-19 点击:次

各药品供应商: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中药饮片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切实保障中药饮片质量稳定、价格合理,维护临床用药安全与患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中药饮片管理规范》及医院药品采购相关制度,经研究决定,拟对我院非集采中药饮片(含小包装中药饮片)开展质量和价格比选工作。请各供应商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药饮片批量质量和价格比选邀请项目

二、报名时间:

比选报名时间及中药饮片样品送达时间从即日起,截至8月25日18:00(本次比选不接受邮寄文件)

三、比选报价、样品送达地点:

广元市利州区中医医院药剂科

四、比选质量评定场所:

广元市利州区中医医院指定地点

五、比选公示方式:

本次比选以广元市利州区中医医院官网公告形式发布

六、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左晓敏      联系电话:0839-2307810

七、项目清单:详见附件1

八、供应商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的基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合法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报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持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其配送、管理、物流能力足以保障该药品的供应;

(三)本次报价需为本院现有药品供应商;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只允许一个子公司或分公司参加报价。

九、报价要求

(一)报价均以项目清单“单位”为报价单位;

(二)报价人对附件各包内中药饮片进行单独报价。所报价格应包括货物成本、运输、人工、检测、培训、利润、税金等不可预见措施所有费用;

(三)采购项目的响应均以人民币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四)为保证中选药品报价合理,防止价格虚高,对报价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在中选后需提供至少两家其它公立医疗机构(三级医院提供一家即可)近三个月税票(复印件)。

十、报送材料

(一)询价表:请各单位如实、完整填写询价表,并密封封装;(详见附件2)

(二)药品信息表:按要求填写药品信息,单独装袋,无需密封;(详见附件3)

(三)样品要求:对应询价品种均须提供实物样品,大包装每份样品100g且单独包装(包装材料必须使用无色透明密封袋)并标注品名、规格、产地、生产批号等信息,小包装中药饮片需提供原包装最小包装。提供本次报送样品我院将统一留存,作为后续供货质量验收比对依据;

(四)资质文件:①配送授权委托函;②饮片质量检验报告(带有检测机构鲜章);③检测机构资质证明。

十一、商务要求

(一)报价人提供的中药饮片质量必须符合已颁布的最新国家药典标准或四川省中药饮片炮制标准,所提供相关资质证件必须齐全、有效;

(二)对中选的中药饮片确保质量和等级,确保固定来源和产地,确保固定生产厂家和稳定炮制工艺,确保一年内固定饮片价格,按时按量执行医院计划,满足临床供应;

(三)交货日期:供应商确定后,接到采购计划原则上供货时间不超过72小时,急需药品原则上须在6小时内送到;

(四)交货地点:广元市利州区中医医院药剂科指定地点;

(五)付款方法和条件:供应商供应的中药饮片按正常途径供货并办理入库手续后,甲方凭乙方开具的送货清单、发票,按医院财务规定的程序办理,付款方式按照医院现有的药品付款规定由财务科统一支付;

(六)合同期限:供应商经评审小组确定后与我院签订补充协议,在合同期内,如非正当理由拒供,我院将取消该公司所有品种供货资格,并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任何药品采购活动。合同期满后,由采购人根据药品质量、票据情况、供应及时性、售后服务质量、退药及突发事件药品供应、诚信经营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决定下一年度续签、淘汰或者再次比选;

(七)药品效期:饮片如有有效期,则不得少于整个药品有效期的一半,近效期药品我院有权拒收;如果在使用过程中药品临近过期及已过期,供货公司也将无条件退货;

(八)供应商保证所提供药品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凡属质量问题以及运输中出现任何问题负责退换货,在使用过程中若破损,也必须退货;

(九)成交供货商在履约过程中,若出现违法、违纪、违规行为,除承担相应责任外, 采购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其供货资格;成交供货商在履约过程中,若出现三次以上未按规定履约的同一违约行为时,采购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其供货资格;

(十)如果采购方在正常保管和使用前题下,因产品原因发生不良事件造成的医疗事故及纠纷,由供货商负责并承担财产损失赔偿责任、及经医患双方调解的费用赔付;若涉及产品质量鉴定,由供货商负责委托相关部门进行,按鉴定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十一)报价人应保证其提供所用资料真实可信,并承担虚假所产生的一切后果。

(十二)验收方法:按医院对中药饮片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

(十三)报价响应文件均使用中文,如文件中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资料后面。

十二、报价供应商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一)第八条中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二)报价公司代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份;

(三)法人代表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投标人授权代表必须提供该公司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或能证明其为该公司合法员工的佐证资料);

(四)提供对所报价药品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1份;

(五)报价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六)以上材料除要求提供原件的以外,其他资质可提供加盖报价公司鲜章的复印件,并装订成册1份用文件袋密封,密封文件袋封面注明报价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地址。并在密封处加盖报价公司鲜章。

十三、确定成交供应商

(一)评审小组对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资格审查及符合审查;

(二)由评审小组对通过资格审查及符合审查的报价供应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中药饮片质量和价格综合评定打分(首先对参选饮片进行编号、登记,再进行质量比选,质量分值为4分,原则上选出符合医院使用标准的3个样品;再价格评分,分值为6分,将质量比选中选饮片价格按照从低到高顺序录入,按照最低价与最高价价差占平均价格比例确定分差和得分;汇总得分,按得分从高到低选出得分前1、2名),以质量和价格总分第一作为中选供应商,总分相同时,质量优先。当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不能履约时,采购人选择由排名第二的候选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十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成交供应商将在广元市利州区中医医院官网公告形式发布。

(二)若确定的成交供应商不能履约或出现虚假应标,则限制其三年内不得参与我院的任何药品采购活动。

 

 

广元市利州区中医医院  

2026年8月19日

附件1:项目清单  

附件2:广元市利州区中医医院中药饮片质量和价格比选项目报价表

附件3:广元市利州区中医医院中药饮片质量和价格比选产品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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